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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开始受冷落

“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案子我现在是不接了。”浙江古一律师事务所的杨彬律师告诉《市场导报》记者,此类案子现在难度越来越大,赚头也越来越小,而且对律师来说职业风险太大。导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目前通过司法途径认定驰名商标的热潮已经回落,一度生意红火的“代理”公司(专门为企业提供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服务的公司)也变得生意冷清。 


火爆 

不少地方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冒出多个中国驰名商标,仿佛品牌大市、品牌大县是可以一夜成就的。 

导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仅金华市就有将近150件驰名商标,但通过国家工商行政总局行政认定的则只有10家。 

2001年7月,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关司法解释,司法认定从此成为驰名商标认定的另一途径。到2005年10月,全国各级法院共认定驰名商标72件,其中福建认定18件,山东9件,湖北7件,广东和浙江各5件。 

从2005年开始,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出现激增,当年认定68件,次年达到80件。到2007年,已成泛滥之势,仅慈溪当年就新增驰名商标45件。 

以台州市路桥区为例,2007年11月27日,江西景德镇中院同时认定了路桥两家公司的驰名商标;12月19日,景德镇中院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中院、山西运城中院又同时认定了3只路桥的驰名商标,驰名商标甚至到了“批量化生产”的地步。 

导报记者从多个途径获悉,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已经形成一条利益链。往往是由专人负责寻找起诉对象,然后开始准备起诉,通过诉讼获得司法认定。 

导报记者留意到,浙江省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,主要出自异地法院,且认定的法院都位于经济相对落后或较为偏远的地区。以杭州市通过司法认定的52件驰名商标为例,来自杭州中院认定的只有3家,其余49件全都集中在陕西宝鸡、安康、商洛、延安;内蒙古呼伦贝尔、阿拉善、赤峰;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、农六师、农九师;此外还有甘肃矿区、湖南湘西、河南洛阳、青海玉树、海东、辽宁抚顺、海南三亚、贵州黔东南、毕节、云南大理、西双版纳、山西朔州、黑龙江大兴安岭等地。 

异地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,通常多为司法判决书和司法调解书认定。其主要套路是,先由某偏远地区一神秘人士用浙江某企业的商标注册一个域名,然后浙江某企业将其起诉至该地区法院,法院随即下达判决书或者调解书,认定该神秘人士侵犯了该企业的商标所有权,并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。由此看来,神秘人士分明是个“托”。 

永康一家知名企业,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去起诉当地一家个体工商户,有意思的是作为被告的长春个体工商户请的律师也是永康的,其中到底有没有猫腻就不好说了。而永康古圣公司负责人应先生更是直截了当地说:“不是我自己想,是有个公司鼓动我去打官司,还说政府有奖励。”   

泛滥 

东阳某枣业公司在获得驰名商标后,刚刚在当地政府那里领了奖金,立马又被原来审理的法院罚款10万元,原因就是在诉讼中涉嫌伪造证据。

      司法认定泛滥之后,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弊端也逐渐显现。 

“实在太多了。”王文秉从事商标事务已经快20年了,他说“从来没有说那么容易就能拿到驰名商标的,也从来没有那么多投机的企业。” 

义乌、永康、诸暨等地政府以前都纷纷出台政策,对于获得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给予巨额奖励,高的达到1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。但是这些地方政府很快发现,司法认定一个驰名商标的成本只要六七十万元,企业家更愿意出这个钱去打官司。随后,一些地方政府就开始对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进行打折奖励,只给予30万元。一些地方甚至取消了对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奖励。 

一些商标权人为追求广告效应,将驰名商标作为“金字招牌”,超越权利保护的范围,滥用权利。对此,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曾于2007年5月公开表示,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存在,一定程度上是近两年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驰名商标的数量增长较快,给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增加了一些压力和难度。 

此前,在2006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《关于建立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备案制度的通知》,目的是为了及时掌握和研究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情况和问题。 

一些地方,如浙江、广西也开始出台一些措施,防止驰名商标司法认定过于泛滥。浙江要求驰名商标司法认定要有前提,即首先要是浙江著名商标。 

事实上,由于大量司法认定都是在异地操作的,即使本地法院采取了措施也不能阻止企业到外地去做司法认定。 

“大概2006年、2007年的时候,当时专门做司法认定一条龙服务的公司有不少。”曾经也开过“打驰”公司的王伟升告诉导报记者,最开始的时候“代理”公司包下业务的费用大概是80万元至100万元,后来想通过司法认定的企业越来越多,“代理”公司也越来越多,每个业务的费用也降低到六七十万元,现在一些“代理”公司已经关门了,尽管有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,但是本身的非规范操作和“打驰”公司不良竞争等因素才是关键。   

冷却 

泛滥之后的驰名商标变得越来越容易得到,而即便是获得了驰名商标的企业自己也觉得“脸上无光”。 

“我们打算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,把驰名商标的行政认定也拿下来。”已经获得司法认定的企业现在纷纷表示,要重新考虑这一策略。 

或许是看到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不足信,在义乌已经出现10个袜类驰名商标之后,2008年,梦娜袜业将2006年就已经被司法认定为驰名商标的“梦娜”,通过工商行政部门,重新认定为驰名商标。这或许是全国少有的通过司法、工商双重渠道认定的驰名商标。和“梦娜”一样,一些通过司法认定的企业也开始寻求工商行政认定。 

“国家免检”因为“三鹿奶粉事件”而停止,“中国驰名商标”的司法认定如果继续现在的“批量生产”路线图,没有人能保证这一制度有朝一日不会出岔子。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,律师们认为如果要通过虚假的诉讼来完成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,这样对律师这样的法律工作者来说,职业风险实在是太大了。杨彬律师就说:“这样做,我会很担心手里这张律师执业证还能拿多久。” 

随着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热潮的退去,一些“代理”公司也开始变得生意清淡,业务大幅萎缩,甚至关门大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