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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应地税善用税收政策促进高新技术发展

今年以来,宝应地税通过走访企业、摸清家底,对全县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结构、人员学历情况(特别是研发人员)、研究开发费用投入量、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等内容建立档案,仔细了解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、科技成果转化能力、自主知识产权数量、销售与总成长性等指标,并掌握企业近三年内的销售收入、利润、税收情况。

  同时,宝应地税与国税成立“服务小分队”,对高新技术企业共同调研,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出谋划策,为企业送上个性化服务,把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带上门,现场解答其涉税问题。 

        宝应地税对高新技术企业开通绿色服务通道,实施“挂钩式”、“订单式”、“引导式”、“保姆式”、“一站式”、“提醒式”服务。每月掌握企业销售收入、生产成本、原材料变动情况。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上门指导,对企业符合《新所得税法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开发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,即时办理相关手续,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的,共为企业加计扣除2010年度研发费用728.43万元,比上年度加计扣除413.57万元增长了76%;同时对于企业的固定资产,凡符合加速折旧的条件,建议企业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的方法,帮助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升级。收集整理纳税人反映的各类问题、意见和建议,认真做好分析研究和落实整改。贯彻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,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,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据统计,今年以来,该局为宝胜科创等5家高新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1618.46万元,审批加计扣除728.43万元。